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蓝佛安书记、金湘军省长1月 28日对吕梁市黄土崩塌事件的批示精神、《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城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晋市地灾防办〔2023〕2号)和《陵川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陵地灾防治办〔2023〕1号)精神,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煤矿、危化、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企业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排查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全县煤矿、危化、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企业。
二、工作方法
(一)安排部署(2月14日-2月15日)
县局各行业股室要立即对本次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传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二)全面排查(2月16日-2月24日)
县局各行业股室要对所管辖企业进行一次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工作行动领导组办公室,由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技术支撑单位进行认定,属于地质灾害隐患的要立即落实责任人、监测人和技术负责人,设立警示标志,制定隐患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必要时先行撤离受威胁人员。
(三)工作总结(2月25日-2月28日)
排查完成后,要认真总结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逐点建立档案,对新发现的隐患点及时入库。
三、工作要求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2月28日前上报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情况及排查成果。
联系人:师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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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6209167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