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和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实施全市危化品安全工作月例会制度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标
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使“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危化品管理的风险点、隐患点,形成闭环整改、跟踪问效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危化品在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
三、内容及安排
(一)明确职责:全面部署活动安排,解读活动主题内涵,明确各部门各企业及人员的职责分工。
(二)宣传教育:通过发布安全宣传标语、制作横幅海报,利用电子屏、微信群、公众号等平台持续宣传危化品安全知识。开展危化品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安全警示教育片展播等活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三)隐患排查治理:启动“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全员主动排查危化品相关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分类,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管理。
(四)应急演练:组织危化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专项应急演练,检验和提升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
(五)安全培训:开展危化品安全管理专题培训及视频案例事故传播,内容包括危化品的特性、储存要求、使用规范、应急处置方法等,提高全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水平。
四、附则
对在“安全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活动开展不力、未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考核处罚。制定5条硬措施:
(一)全县危化生产经营、化工医药企业要按要求按时参加县应急局组织的危化品安全工作月例会和其他会议。
(二)按照文件要求,县应急局将每月召开安全例会,请各企业要按时参加。
(三)参会人员必须是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如有事需写请假条报县应急局危化股,同时电话报请县应急局分管危化领导。
(四)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的(参会人员不是主要负责人)县应急局将采取相应措施:1次不参加的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写出书面报告;2次不参加的向县应急局党委局领导说明情况并作出检讨;3次不参加的县应急局将联合相关股室(中心、队)对该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从重从严处罚。
(五)危化品安全例会制度是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危化品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此项会议制度将作为每年度考核各企业是否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同时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对其进行考核,请各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