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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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增加陵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03 发布机构: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我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制机制,根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县安委会原有职责的基础上,增加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现明确职责如下:

县安委会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不代替有关职能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管理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及省、市、县有关工作安排;

二、研究审议县防灾减灾救灾的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要制度以及防御灾害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三、统筹指导、综合协调全县常态化、多灾种、多领域、综合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动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协调解决防灾减灾救灾重大问题,指导建立自然灾害防治体系;

四、通报重要震情,部署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执行上级部门确定的防震减灾工作部署;

五、协调推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建立地震监测预报预警、探查区划评估、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和地震科技创新等工作体系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与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统筹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处置、风险普查等信息共享共用;

七、统筹协调开展全县自然灾害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做好群众生活保障,维护群众生产、生活稳定;

八、统筹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参与或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交流合作;

九、统筹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综合督查检查,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目标责任考核;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安委会防灾减灾救灾具体组织、统筹、协调、联络、督促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