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陵川县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13 发布机构: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各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陵川县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陵川县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全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安排和《晋城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晋城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陵川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提升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聚焦有限空间事故易发领域,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彻底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全方位防护有效强化警示隔离设施,全覆盖宣教培训提升安全作业意识,严格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行刑衔接推动职工落实岗位责任,严肃问责倒逼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查处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整治提升重点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围绕有限空间作业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开展五大提升行动。

(一)开展风险辨识大提升行动

1.排查摸底。有关企业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

2.辨识评估。有关企业要组织专业力量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估,明确有限空间名称、位置、类型、危险因素和风险等级等基本信息,根据危险因素种类、参数和特性,制定风险管控措施。

3.确定风险等级。有限空间风险等级分为高、中、低3类。分级标准如下: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等风险的有限空间或者存在火灾、爆炸风险,超过3人(含3人)同时作业的有限空间为高风险有限空间;存在火灾、爆炸风险,不超过3人(不含3人)同时作业的有限空间或者存在可能造成人员死亡、重伤事故等其他安全风险的有限空间为中等风险有限空间;除高、中风险以外的其他有限空间为低风险有限空间。

(二)开展安全设备设施大提升行动

4.规范设置警示标识。有关企业要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

5.完善有效隔离设施。有关企业要在地面敞开的污水池等池边、临边,修筑防护栏杆;对地下封闭或半封闭的有限空间,设立“透气盖板”或上锁等物理隔离措施;有条件的有限空间作业区域,增设门禁、声光报警、电子围栏、电子锁、视频监控装置,实施可视化、封闭化管理。

6.严格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有关企业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装备以及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并且装备数量能够满足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实际需要。

7.加强高风险环境作业人员防护装备的配备。有限空间存在易燃易爆风险的,有关企业要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和工作鞋、防爆型低压灯具和防爆工具;在垂直区域有限空间内作业的,要配备安全带、救生绳、救援三脚架;在排污管道、隧道、涵洞、电缆沟等因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内作业的,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隔离式空气呼吸防护用品。

(三)开展作业规范大提升行动

8.强化作业审批。有关企业进行高风险、中等级风险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编制详实的作业方案,明确现场人员职责、安全措施、操作流程等,按照《实施细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审核和批准,严禁擅自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9.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基本要求。有关企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配齐配全作业所需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护,持续开展气体浓度检测并进行通风,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10.严禁无监护措施作业。有关企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必须全过程组织指挥,监护人员必须监督作业方案执行并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离岗,一旦发现有人员身体不适等情形,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全部人员。

11.严格现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冶金工贸企业进行有限空间现场作业要严格执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参照《实施细则》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活动。

12.加强发包监管。有关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依法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与承包单位在合同或者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并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开展专项教育培训大提升行动

13.组织专项培训。有关企业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全员专题安全培训,重点对作业审批人、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如实记录,未经培训合格不得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14.强化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有关企业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要将其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五)开展应急救援能力大提升行动

15.开展针对性实战演练。有关企业必须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方案,落实现场处置措施。具有季节性特点或者特殊规律的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开展一次针对性应急救援处置实战演练,检验现场处置方案的实效性。

16.严禁盲目施救。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装备,设置警示标志。一旦发生险情,要按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严禁不佩戴任何防护装置进入有限空间施救,严防外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防止伤亡扩大。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分六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10日)

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本次整治提升行动,并通过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报道本次行动,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到企业、到车间、到从业人员,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10日至6月10日)

各企业要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摸排,辨识风险,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统计汇总形成摸底表。按要求同时报送县应急局。

(三)培训教育阶段(5月10日至6月10日)

各企业要组织对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覆盖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要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专题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事故警示教育,重点对作业审批人、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自查自改阶段(5月10日至7月31日)

各企业要逐条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认真自查自改,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严格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高现场处置方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妥善处置事故的能力。

(五)部门帮扶阶段(5月10日至7月31日)

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4〕134号)文件精神,市应急局将对我县辖区内的重点企业不少于30%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县应急局将对所辖重点企业全覆盖开展帮扶,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培养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提升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县应急局将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标准化暨应急救援现场观摩活动,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规范性作业实操、外包作业管理、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进行全流程作业展示,为相关单位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工作提供借鉴。

(六)督导检查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县应急局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统筹乡镇安全监管力量对本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进行全覆盖检查。市应急局将适时对我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执行清单化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逐一挂单销号,形成闭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依法履行有限空间主体责任,深刻认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和反复性,增强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有限空间整治提升行动。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企业要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确保整治提升行动全覆盖、不留死角。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每月调度一次整治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确保“五大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企业在整治提升行动中要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应急局将对有限空间作业整治提升行动中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信息报送不及时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对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进行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按照整治提升行动要求,厘清责任,明确报送渠道,避免数据重复和遗漏。有限空间作业整治提升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各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向县应急局报送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