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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和 “反三违”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22 发布机构: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各危化生产经营、化工医药企业:

按照《陵川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及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深刻吸取“8·2”乾元明胶有限空间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特殊作业全过程安全风险,严肃整治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类“三违”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县应急局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和“反三违”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特殊作业和“反三违”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GB30871- 2022)、《晋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分级管控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和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加强特殊作业各环节安全风险管控,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管理,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安全交底、现场监护等制度,杜绝“三违”行为,加大对“三违”行为惩处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升企业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安全管理能力,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

二、整治范围与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一般化工和医药生产等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开展特殊作业事故警示教育。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特殊作业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大家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决遏制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发生。

2.开展全员特殊作业安全培训。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系统培训,有效降低特殊作业环节因人为因素产生的安全风险,提升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水平。

3.强化特殊作业全过程管理。加强特殊作业审批流程管理,对特殊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人员资质审查等方面逐项进行确认,严禁超管控权限审批作业票证;检查特殊作业前安全交底记录,是否对作业内容、安全要求、应急措施等各方面进行传达;检查现场监护人员是否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监护人员数量是否充足,严禁同一监护人员同时监护两种以上特殊作业。

4.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落实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与评估分级,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有效降低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

5.大力推行特殊作业票证电子化。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推行应用特殊作业电子票证,全过程记录票证的申请、审批和执行情况,实现对特殊作业票证集中管理和监控,为跟踪和统计特殊作业情况提供便利。重大危险源企业要严格按照《陵川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提前安排部署,务必于2024年底前全部建成并应用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场景系统。

6.进一步配齐监测监控设备。特级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移动式气体检测仪,对作业现场的氧气含量、可燃有毒气体浓度实现现场连续检测、并远程实时监测;特级动火作业时应配备能够采集全过程作业影像的防爆型摄录设备,实现对作业现场全过程、无盲区、不间断监控;在涉及毒性气体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应佩戴移动式气体检测仪。

7.杜绝“反三违”行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要提高“反三违”思想意识,严禁存在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或违反操作规程作业;从业人员严禁存在违章操作,忽视安全警示或不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行为;从业人员严禁存在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酒后上岗、不遵守工作时间和作业流程的行为。“三违”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进行处罚,倒逼我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意识不断增强,确保员工作业过程的安全。

三、工作方法与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从即日起至5月31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及教育培训阶段(3月底前完成)

各企业要根据实际,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陵川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工作安排,全面动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4月底前完成)

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和《指南》要求,对照特殊作业和反“三违”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同时要建立特殊作业和反“三违”自查自改问题清单和隐患整改台账,对查出的问题梳理分类,逐一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情况报告留存备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5月底前完成)

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等,于5月1日至5月31日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期间,对企业自查发现问题隐患且上隐患排查台账的,不予处罚;对未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开展特殊作业和“反三违”专项整治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各县局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层层发动,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对特殊作业和“反三违”进行彻底整治。

(二)压实责任,强化整治成效。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加强特殊作业管理和“反三违”安全管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系统梳理分析本企业特殊作业过程存在安全风险及薄弱环节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三违”行为,力争通过本次专项整治,从根本上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堵住“三违”产生的漏洞和短板,从源头上防范和消除“三违”行为。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全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狠抓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县应急管理局将于5月1日起强化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将特殊作业和“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将违规特殊作业和“三违”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严打严查。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实施行政处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企业要将特殊作业和“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24年5月31日前报县应急局危化股。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