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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22 发布机构: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扎实做好全县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非煤矿山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紧紧围绕“十抓安全”的总体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检查,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冶金工贸股,负责全县非煤矿山行业专项行动工作,了解掌握全市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及时收集、汇总、通报有关信息。

三、工作安排

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1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11月10日)。各企业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全面部署,针对性制定出台本地区、本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方案。

(二)企业排查治理阶段(11月11日—2024年1月31日)。各企业要对本企业(单位)每个单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进行全覆盖自查自纠自改,形成问题隐患清单,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照分级原则上报属地应急部门。

(三)督查检查阶段(11月11日—2024年1月31日)。县应急局要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专家体检等方式,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抽查检查,集中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县应急局每月至少检查本辖区企业总数的30%,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2月1日—10日)。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深入分析本企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认真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补齐在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规程措施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主要任务

深刻汲取近期国内、省内非煤矿山事故教训,结合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安全风险特点,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以下“攻坚五个专项行动”和“强化五个风险管控”。

(一)攻坚五个专项行动

结合2023年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突出抓好“反三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坚决攻坚五个专项行动。

1.攻坚“反三违”专项行动。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把“反三违”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兑现。要充分发挥企业交流群的作用,在微信群内宣传报道“反三违”先进、典型经验,曝光通报批评反“三违”工作不扎实的员工等,推进企业杜绝“三违”现象反复、频繁发生,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无盲区、无死角。

2.攻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县应急局要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重大安全隐患“清零”。对专项期间发现的重大隐患原则上1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特殊原因确实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主动向县应急局报告,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县应急局将加大监督力度,定期进行重大隐患安全评估分析,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工。同时,全面梳理今年以来各类督查检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对已整改的隐患开展核查,确保真改实改,不留死角;对未整改到位的要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归纳,建立台账,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限期,分级分批挂牌督办。

3.攻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县应急局要巩固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执法检查成果,认真开展“回头看”,对安全隐患重复发生、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坚决依法停产整顿,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攻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行动。重点落实企业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具体方案,明确本次行动整治重点内容和管控措施,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全员集中培训、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建立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突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等关键人员安全责任清单落实,组织制定并督促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结合本企业技术力量情况,组织技术团队或聘请行业领域专家,精准查找并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5.攻坚应急处置救援能力提升行动。重点落实企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应急储备物资、装备和救援力量情况,各类事故定期应急演练情况,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各类救援组织应急协作机制、部门应急信息通报、沟通联动等各项应急机制运行情况,确保突发事件急而不乱、忙而有序,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

(二)强化五个风险管控措施

进入第四季度,重污染天气增多,非煤矿山企业生产不连续,造成设备运行不正常等安全风险。重点围绕采场边坡、爆破作业、采场运输、外委外包等重点环节,落实落细五个管控措施。

1.强化恶劣天气安全管控。露天矿山遇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安全的,要坚决实行停工停产。停产停工期间,要采取划定警戒区域、切断动力电源、清除边坡危岩等措施,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巡查。

2.强化采场边坡安全管控。非煤矿山企业要紧盯高陡边坡和排土场,严查不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土作业,严禁擅自对在用排土场进行回采作业,严厉打击掏采或“一面墙”开采。

3.强化爆破作业安全管控。钻孔、爆破作业应编制和落实钻孔、爆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邻近最终边坡作业应按照设计采用控制爆破、绘制爆破警戒范围图;爆破前应实地标出警戒点位置,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爆破区域。

4.强化采场运输安全管控。运输道路等级、宽度、坡度和车挡,以及运输设备规格型号和数量等应符合设计或规程要求;运输道路过窄,不符合通行、会车等安全要求,应规定设置限速、道口等路标和警示标志;外部运输等社会车辆禁止进入采场。

5.强化外委外包安全管控。非煤矿山企业要将外包单位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重点落实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领导每月至少深入企业开展2次督导检查,分管领导每周至少深入企业开展1次督导检查,每月至少召开1次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面推动“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扎实开展。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县应急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百日攻坚”冬季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同时对“百日攻坚”集中行动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及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严肃督查检查,敢于动真碰硬。县应急局要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件、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要运用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百日攻坚”冬季行动过程中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监管执法不严格的一律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刻意回避隐瞒事故隐患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机制,注重实效。“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期间,企业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应急局进行“两级确认”。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于11月10日前报送“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方案;每月24日前报送“百日攻坚”冬季行动阶段性进展和问题、整改、责任“三清单”;2024年2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总结。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