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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应急管理局陵川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县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企业自查阶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21 发布机构: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山西崇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煤矿:

为深刻汲取高平市陈区镇乾元明胶有限公司“8·2”中毒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全县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关于开展全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企业自查阶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晋市应急煤综发〔2023〕205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县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企业自查阶段“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清当前我县煤矿异常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企业自查阶段“回头看”工作,将隐患整改、监管执法、监督问责贯穿全过程,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确保隐患存量实现动态清零、增量风险实现总体可控,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成立县级工作专班

成立全县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企业自查阶段“回头看”县级工作专班,对煤矿“回头看”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指导。

三、整治突出问题

本次“回头看”工作通过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县应急管理局全覆盖检查,市应急局重点核查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重新开展自查自纠。9月10日前,各煤矿要重点围绕以下八个方面,深入开展自查。

1.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具体方案,是否开展了各区队、各班组、各岗位、各环节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隐患排查整治,相关隐患是否严格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整改到位;

2.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3.是否组织全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知识,重大安全风险岗位人员是否按规定培训,是否持证上岗,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沟、槽、罐等狭长区域作业,长时间单人作业,以及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电焊切割等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培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

4.是否建立隐患问题台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是否经煤矿主要负责人、主体企业负责人“双签字”,按照分级监管原则,报送市、县应急部门;

5.是否组织对动火作业、登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是否擅自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6.是否严格履行井下排放瓦斯、巷道贯通、处理煤仓堵塞、处理支架“压死”、搬家倒面、启封密闭、岩巷揭煤、动火作业、登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制定并严格实施现场安全技术措施,配齐防护装备,加强现场管理;

7.是否加强统一协调、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与建设单位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

8.主体企业相关领导是否每月深入所属煤矿至少开展3次安全检查指导工作,煤矿主要负责人是否每月带队对本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安全检查。

(二)认真开展全覆盖检查。县应急管理局全覆盖检查与煤矿自查工作要同步开展,同步完成。9月10日前,县应急局对所属煤矿自纠工作进行一轮覆盖检查。

1.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相关问题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全部整改到位;

2.重点检查煤矿自查自改是否流于形式,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查出未查出、应上报未上报等问题;

3.重点检查煤矿是否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执行过程中是否出现了偏差,“三违”行为是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得到有效遏制;

4.重点检查煤矿是否存在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问题,从严检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不按计划开展培训、教育培训弄虚作假、从业人员代训等突出问题;

5.要按照不低于所辖煤矿20%的比例,实施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抽考工作,整体合格率不达80%以上的,坚决停产停建整顿。

(三)从严开展市级部门核查工作。9月20日前,市应急局将对直接监管煤矿自查自纠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全覆盖检查工作,进行核查验证。

1.重点核查监管部门是否采取领导带队督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家帮扶等多种方式,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企业自查阶段“回头看”工作;

2.重点核查监管部门是否存在排查“零隐患”、执法“零处罚”或排查次数与发现隐患数严重失衡等监督检查弱化问题;

3.重点核查监管部门是否挂牌督办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公开曝光了非法违法煤矿,责令停产整顿煤矿是否真停真改,责令关闭取缔煤矿是否关闭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带头研究部署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企业自查阶段“回头看”工作,切实加强指导督促力度。崇安公司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对各煤矿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点,查缺补漏,切实加大隐患整改督查督办力度。各煤矿要全面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对前期应查出未查出、应上报未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主动上报、积极整改,认真履行好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要全部纳入问题责任整改“三清单”,逐条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照单履职、照单整改、照单验收。要对企业自查和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实施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坚决做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三)突出重点精准治理。崇安公司和各煤矿要紧盯重点,突出薄弱点,深入查找差距、补齐短板、堵塞漏洞。要紧盯安全生产任务重、风险高、问题多的区域,切实加强精准检查力度;崇安公司要紧盯省、市督导巡查、“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一项一项要结果、验成效;要紧盯同一类型隐患问题反复发生的煤矿,特别是对煤矿自己“查不出”,屡查屡现、屡罚不改的隐患,一律严肃处理、严格处罚,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四)切实强化制度落实。本次“回头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崇安公司和煤矿要严格标准、倒排工期、强化措施,全力推动工作落实。9月10日前,应急管理局、崇安公司、煤矿要对“三清单”中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结果进行三级签字确认,报送至市、县应急局。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抓住不落实的事、倒查不落实的人,针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行政处罚的基础上,要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煤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责任,并责令煤矿层层倒查违章人员、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责任。

崇安公司要将“回头看”工作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一案双查”情况于每周四上午10时前,发送市、县应急管理局指定邮箱;9月19日前,要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企业自查阶段“回头看”专题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市应急管理局煤矿综合科和县应急管理局煤监股。

市应急管理局电子邮箱:yjjmzk@163.com

县应急管理局电子邮箱:lcmtmj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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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