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大力培育安全文化,让“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得更深更实更细,切实落实到基层一线、社会末梢,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7月31日结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督促指导开展专项行动,了解掌握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收集汇总相关信息材料。办公室设督导小组,对非煤矿山开展专项行动进行督导,并抽查部分非煤矿山企业。
四、工作安排
全县开展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县局督促检查、县级督导抽查同步开展、一体推进的方式进行。各企业开展工作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相关专业专家参与督查检查工作。
(一)企业自查自纠。
1.各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专项行动专班。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在全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制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2.各企业要对本企业每个单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开展1次全面自查自改,厂矿(车间)要开展日检日查、立查立改。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深入现场开展1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管领导每周至少开展2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3.各企业要建立“三清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清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每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县应急管理局。
(二)县局督促检查。
1.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省、市、县会议安排部署以及本方案要求,制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紧密结合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2.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组织检查组深入县区内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分管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三)市级督导抽查。市级工作专班要对中型以上非煤矿山不少于30%进行抽查检查。适时对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安排部署专项行动迟缓,专项行动方案内容不具体、上下一般粗、可操作性不强,查不出问题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的单位,进行曝光、约谈或通报,坚决防止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到位演变为事故。
五、重点内容
(一)集中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市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晋市应急工贸发〔2023〕128号)文件及县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陵应急非煤发〔2023〕96号)文件要求,在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企业自查阶段的基础上,推动重大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为坚决杜绝问题反复、隐患“回潮”,因此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二)集中排查整治露天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露天矿山是否按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度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采场工作帮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查,边坡稳定性定期监测情况;地质构造发育存在边坡垮塌风险,是否采取加固措施治理边坡;发现边坡变形、滑坡征兆,是否制定并实施保证边坡稳定的安全技术措;矿山企业严格落实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是否按规定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
(三)集中排查整治排土场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的阶梯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排土场是否无正规设计或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排土作业等问题;排土场是否纳入设计范围或者与设计不符;是否擅自回采利用排土场等非法违法行为;排土场在平均坡度大于1:5的地基上顺坡排土,是否按设计采取安全措施;排土场总堆置高度2倍范围以内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设计采取安全措施;山坡排土场周围是否未按设计修筑截、排水设施。
(四)集中排查整治汛期安全风险。非煤矿山企业要及时掌握当地气象、水务、自然资源、防汛等部门发布的暴雨、水害等可能危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企业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开采,严格控制台阶坡面角、边坡角等开采的各项技术参数,加大采场边坡巡查监控力度,确保边坡稳定;企业要严格按照设计设置台阶排水沟,及时排泄降水,确保排水沟畅通;企业要增加对配电室、变压器室及电缆沟、电气设备设施、供电系统(线路)的排查频次,排除是否存在积水,是否存在漏电等隐患,确保用电安全;企业户外作业遇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要坚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人员;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处置,遇险情及时停产撤人。结合汛期雨季高温特点,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配齐装备物资,强化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严防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在“治本”上下更大功夫,常抓严抓狠抓细节,坚持“严”字当头,切实保障汛期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工作机制
(一)清单管理机制。县应急局要成立工作专班并分别建立“三情况”“两清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执法情况,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清单、典型案例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集中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定期调度机制。县级工作专班实行周调度制度,每周三前调度各县(市、区)应急局工作进展情况,县应急局每周四16点前报送“三情况”“两清单”和调度情况。
(三)工作通报机制。县级工作专班每周对县应急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不定期对进展缓慢、态度敷衍的单位、个人和推进落实中的重大事项进行通报。
(四)责任追究机制。工作专班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对推进落实不力、工作敷衍应付的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明确整治检查内容,细化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周密组织实施,从严从细排查,狠抓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应急管理局要监督指导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督导检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确保不留下任何盲区、不留下任何死角、不留下任何漏洞。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落实,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和落实到一线、落实到岗位,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监管执法。县应急管理局要结合本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重拳出击,严格依法采取行政罚款、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照、查封扣押等处理措施,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做到打非治违不手软、齐抓共管不缺位、依法查处零容忍、投诉举报重奖励。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专班集中排查整治期间至少上报1个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执法典型案例。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非煤矿山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及时报送各类信息。每周四15时前报送当周“三情况、两清单”报表,2023年7月31日前报送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刘 凯 赵铭杨 联系电话:0356-6209162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