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根据《山西省安全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和《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优化办法>的通知》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长素质和能力,经陵川县应急管理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全县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长培训考核工作,现将2023年全县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长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长。
二、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安全生产形势、方针政策及行业安全特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和应急救援知识;相关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等。
三、培训地点
县应急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四、培训时间
1.一般工贸生产经营单位:2023年4月10日—14日
2023年4月15日—19日
2.冶金铸造生产经营单位:2023年4月22日—25日
2023年4月27日—30日
3.危化生产经营单位: 2023年5月20日—27日
2023年6月3日—10日
4.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2023年6月15日—18日
2023年6月24日—27日
注:①所有应参加培训单位要将参培人员及时间安排于2023年3月30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培训股;②每一期第一天上午8:50前报到,最后一天下午4:00考试;③如果有特殊情况,将随时通知。
五、报名资料
学员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将身份证复印件1份、红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单位名称及姓名)、委托书、健康状况承诺书,一并交县应急管理局五楼508室。
六、考核办法
培训结束,考核实行计算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核采用百分制,80分为及格。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
七、培训费用
统一安排,培训费、资料费、餐费自理。
八、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结束后,今年不再安排班组长培训工作,所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参训人员无一遗漏。
2.参培人员经考试合格,颁发《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
3.对未按时参加培训的单位,执法检查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4.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外出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要将培训人员及相关信息在县应急管理局培训股登记备案。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