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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6-05-19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县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监管、公正文明、精准高效、减负便民原则,严格控制检查频次、规范检查行为、杜绝多头重复检查,切实守牢医保基金安全底线,维护定点医药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全县医保领域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医保基金监管和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为核心,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为抓手,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为目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非现场智慧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模式,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坚决防止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实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执法有尺度”,为全县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权责法定。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医保服务协议开展检查,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2.清单管理,严控频次。实行涉企检查事项清单化、计划化、备案化管理,严禁无计划、无审批、超范围开展现场检查。

3.分类分级,精准施策。按照企业信用风险、既往违法违规情况、基金运行风险等级,差异化确定检查对象、比例和频次,提升监管精准性。

4.减负增效,联合共治。强化部门协同,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5.惩教结合,宽严相济。对轻微违法、首次违法且及时整改的,依法适用告知承诺、行政指导、责令整改;对恶意欺诈骗保、屡查屡犯的,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

三、检查主体

具体实施股室:县医保局财务和基金监管股、医保中心稽查相关工作人员,必要时联合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开展。

四、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县范围内依法取得医保定点资格、属于市场主体范畴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涉及医保基金使用、具备企业性质的医保服务主体。

五、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晋城市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及医保基金监管、医药价格、集中采购、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文件

六、检查事项及重点内容

(一)医保基金使用合规性检查重点查处欺诈骗保、违规结算医保基金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变造医疗文书、虚记费用、虚假上传结算数据;

2.串换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服务设施,将非医保支付项目纳入医保结算;

3.诱导、协助参保人员冒名就医购药、套取医保基金;

4.挂床住院、分解住院、虚假住院、过度诊疗、重复诊疗;

5.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超限定支付条件、超适应症违规报销;

6.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结算等重点业务违规操作。

)定点协议履约情况检查

1.依法依规开展医保诊疗、售药、结算、备案、信息上传等服务;

2.医保药师、医护人员、财务内控、台账管理、处方审核等制度落实;

3.医保政策宣传、投诉举报处理、问题整改闭环情况;

4.药品耗材采购、储存、销售、使用全过程规范管理。

七、检查方式、频次及时间安排

坚持日常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非现场监管线索核查相结合,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一)“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检查

1.检查方式通过山西省“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检查频次全年组织1轮集中抽查。

3.检查时间20265-10月。

4.抽查比例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县涉企定点医药机构总数的30%;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对高风险企业提高抽查频次。

(二)全覆盖专项检查

1.组织频次:全年不超过1次。

2.实施方式:采取台账倒查、数据比对、现场稽核相结合。

)非现场智慧监管

依托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大数据分析、费用异常预警、处方上传稽核、进销存数据比对等手段,开展24小时线上监测、远程筛查、疑点预警、非现场稽核,最大限度减少现场入户检查,实现“无事不扰、有事立查”。

)举报投诉和交办线索核查

对群众举报、上级转办、部门移送、媒体曝光、审计移交、智能监控发现的问题线索,不受本计划频次限制,第一时间启动核查,依法依规快查快处,及时反馈办结结果。

八、涉企检查工作规范

1严格计划执行。所有涉企现场行政检查,必须纳入本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未经审批备案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

2规范执法程序。检查人员必须持有效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告知事项、听取陈述、做好笔录、依法出具文书,全程文明规范执法。

3严禁扰企扰民。严禁以检查为名吃拿卡要干预企业正常经营;严禁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选择性执法。

4推行柔性执法。对首次轻微违法、没有造成基金损失、主动整改到位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以提醒、告诫、责令整改、帮扶规范为主。

5全程留痕归档。检查方案、人员名单、现场笔录、证据材料、整改报告、处理结果等全部立卷归档,做到全程可回溯、可监督。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医保局成立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财务和基金监管股牵头实施,相关股室协同配合,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计划落地见效。

(二)严格备案公示按照县政府和司法部门要求,及时将本检查计划报送备案,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医保局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严守工作纪律全体检查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守法治底线、纪律红线、工作防线,坚决杜绝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四)注重整改提升坚持检查与规范并重、查处与治理并举,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行业问题,及时通报提醒、督促建章立制、推动源头治理,不断提升全县定点医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五)做好统筹衔接本计划为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安排,上级统一部署的飞行检查、专项整治、交叉互查等工作,按上级要求另行组织实施,不重复计入日常涉企检查频次。


陵川县医疗保障局
2026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