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9日山西青华技术孵化有限公司孵化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青华技术孵化有限公司孵化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陵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受理窗口) 邮编:048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青华技术孵化有限公司孵化基地实验室建设项目 |
晋城市陵川特色产业集聚区(精细化工) |
山西青华技术孵化有限公司 |
贵州醉风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本项目位于晋城市陵川特色产业集聚区(精细化工)内,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租赁陵川县平城园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厂地,购置组建一个专业检测及研发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办公区、理化分析实验区、仪器分析检验区、氰化氢下游系列产品的技术研发实验室,配套相应的分析检验设备20台和产品研发实验装置10套。 |
你公司在项目的建设、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环评要求做好以下各项环保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在理化室1、理化室2、放大实验室1、放大实验室2、1000ml以下实验室试验台分别配置1套负压同飞橱(共5套),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通风橱收集后,通过各自配套的集气管道接至1套位于科研楼1层后侧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吸附后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本项目的生活污水和器皿及实验设备清洗废水均排入为园区配套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中心。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在科研楼二层设置1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在科研楼三层设置1座12m2的危废暂存间,分别用于暂时储存在各自楼层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运必须根据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职工生活垃圾经园区现有垃圾桶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实验仪器、设备在选型时优选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高的设备采取防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防止生产设备在不良条件下运行而造成的机械噪声值增加的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