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依职权注销的通告
至2023年11月17日,陵川县振兴化工厂等206户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十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现责令上述206户企业清算义务人依法组织清算,并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我局申请注销登记或办理清算组备案手续,逾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予以注销。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陵川县集体所有制等依职权注销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