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卧龙场商业街工程防洪影响
评价报告的批复
陵川太行云顶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报批申请及《卧龙场商业街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我局于2021年7月7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和《报告》修改补充完善内容,经研究,现就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卧龙场商业街工程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 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陵川县水务局《关于王莽岭景区防洪标准确认函》的要求。
二、基本同意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三、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和成果。
四、基本同意《报告》防洪综合评价结论。
五、工程的施工建设须做好全程监督,工程宜安排在非汛期,施工中产生的弃渣、弃土、废料及时清理,加强环保措施,确保行洪安全,避免河流水质污染。
六、工程施工建设中,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因工程施工建设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受影响时,应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建设单位及时妥善解决。
七、工程竣工后,须验收后方可启用。
八、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你单位应督促建设单位在汛期做好度汛预案及措施,确保工程度汛安全。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