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行政审批局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陵川县恒硕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 高岭土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04-25 发布机构: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陵川县恒硕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

高岭土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陵川县恒硕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陵川恒硕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岭土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技术审查意见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陵川县礼义镇东沟村东北450m处(陵川县礼义镇东沟村原镇办东沟煤矿旧址),占地面积约为11840平方米,总投资6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成品库等建筑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原材料直接从长治、阳城等周边区域购进,不涉及高岭土矿开采工序,仅购进高岭土矿原料进行简单加工,生产规模为年产1.5万吨粉末状高岭土。

二、在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场全封闭,四周安装洒水喷头定期洒水,喂料斗顶部安装配套喷淋设施;磨粉和成品包装阶段共用1台DMC-80型脉冲除尘器,粉尘通过除尘器排放口实现有组织排放;厂区设置一台移动式洒水车,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主要是盥洗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旱厕,旱厕由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生产废水、洗车废水、场地雨水经循环池、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均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3个高密塑料封闭垃圾桶,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设置一处固废暂存间,用于堆放生产过程中筛分出来的废砂,定期收集作为建筑材料外售;设置一处危废暂存间,临时堆存废润滑油、废棉纱,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定期转移;布袋除尘灰统一收集后掺入成品粉末内装袋外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喂料机、搅拌机、振动筛应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设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降噪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固体废物专区存放,不得随意堆放、抛洒;定期维护环保设施,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沉降量。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三同时”制度,确保《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该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负责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