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行政审批局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2-02 发布机构: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

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晋城市太阳石实业有限公司陵川分公司年产300万m2塑料涂覆布及3万条塑料涂覆布风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晋城市太阳石实业有限公司陵川分公司年产300万m2塑料涂覆布及3万条塑料涂覆布风筒项目位于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西河底南沟村西侧690m处工程总投资10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库房、办公生活区、危废间以及购置安装附属生产设备等。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施工期废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和道路运输扬尘,须严格执行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针对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设置一座沉淀池,机械、车辆冲洗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和车辆冲洗;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场内洒水抑尘,均不外排。

3.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产生的边角料、施工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会产生的边角料,多为可回收的物品,这部分废弃物可由废物收购站统一收购处理;施工垃圾,部分可用于平整场地回填,不可利用的使用运输车辆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任意堆放和丢弃。

4.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设备应选用优质、低噪设备,调整高噪设备同时运行的台数,尽量避免高噪设备同时运转;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减轻因设备运行状态不佳而造成的噪声污染。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织布、切边以及裁剪产生的粉尘,对焊机焊接产生的烟尘,基布与PVC薄膜热复合、除静电、喷码、热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等。运营期尽量保持废气产生车间和操作间(室)的密闭;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使设备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减少生产等过程中的废气散发;加强车间整体通风换气,屋顶设置气窗或无动力风帽,四周墙壁高位设置壁式轴流风机,使车间内的无组织废气高处排放;对焊机配有自带的废气捕集装置,可以减少焊接烟尘的排放;本项目的有机废气以各类混合烃类化合物为主,采用HHGM-DC型脉冲高压高频等离子体电源和齿板放电装置净化器+活性炭吸附,以达到净化。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厂区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由附近农民外运作农家肥。

3.固废:织布工序产生的废丝、切边工序产生的废料、裁剪工序产生的少量废边角料,经收集暂存后作为废料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润滑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的声压级;加强对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三、环境影响结论

晋城市太阳石实业有限公司陵川分公司年产300万m2塑料涂覆布及3万条塑料涂覆布风筒项目在采取环评规定的措施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标排放,在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且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示时间:202122日~2021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6-2236039

公示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