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行政审批局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陵川县华宇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m3混凝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01-22 发布机构: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陵川县华宇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m3混凝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陵川县华宇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陵川县华宇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m3混凝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技术审查意见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陵川县华宇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m3混凝土技术改造项目位于陵川县崇文镇小召村北侧480m,工程总投资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破碎车间、各类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的安装。

二、在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破碎车间、原料库进出口处设卷闸门或推拉门,车间顶部设有喷雾抑尘装置,喷雾要覆盖整个车间,定期对原料及其产品喷雾抑尘,在原料及成品堆放处、皮带转运跌落点处设固定式雾化喷头,生产时适当喷雾抑尘,原料卸车过程在车间内进行,使用移动式雾炮机喷雾降尘;车间内设置淋控水收集渠和淋控水池,沉淀之后的水用于车间抑尘;物料和产品的运输车辆须采取遮盖等封闭措施,严禁超载,确保安全行驶;依托工程洒水车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淋控水经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均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熟化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有生产设备全部置于全封闭厂房内,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产噪设备应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降噪措施;搞好厂区周边绿化,既能美化环境,又能降低噪声。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2#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各类水池池底泥渣、运营期跌落物料全部作为生产混凝土的原料,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厂内现有封闭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陵川县生活垃圾堆放点集中处置。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三同时”制度,确保《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该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负责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