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行政审批局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晋城市古陵山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 马铃薯粉条(粉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发布日期: 2021-01-08 发布机构: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晋城市古陵山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 马铃薯粉条(粉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晋城市古陵山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晋城市古陵山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马铃薯粉条(粉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技术审查意见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晋城市古陵山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马铃薯粉条(粉皮)项目位于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平城镇下川村西南约63m处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年产1500吨的粉条(粉皮)生产线,将原有4吨燃煤蒸汽锅炉,改为2吨燃气锅炉,并配套低氮燃烧器

二、在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和食堂油烟。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燃气锅炉应采用清洁能源煤层气,配备低氮燃烧器即低氮氧化物燃烧器,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食堂废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营产生的机械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合理布局于车间内,以减轻对周围环境影响;生产设备要按时检查维修,防止生产设备在不良条件下运行而造成机械噪声值增加的情况发生;加强员工个人防护,从噪声接收点上控制噪声,以降低噪声对人体造成的危害。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为生活垃圾,厂内应设有封闭式垃圾桶,统一收集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出售给当地农户作为养殖饲料;废包装袋及废包装物作为废品出售。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三同时”制度,确保《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该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负责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