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07 发布机构: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审批流程,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关于做好全国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社管函〔2018〕16号)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清理规范51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晋市政发〔2016〕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担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任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执业资格并能在陵川县开展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在陵川县有固定办公场所;

(三)熟悉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及社会组织相关的法规、政策,在规定工作期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并按时完成审计报告;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因年检不合格、违规执业、受到投诉或被列入社会信用失信名单等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监管部门处罚或处理。

二、申报流程

(一)报名

1、下载填写《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开征集“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表》(见附件1);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资质(格)证书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申请机构从事本职业务二年以上的专职技术人员登记表(3—8人);以上专职技术人员有关证件:职称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近3个月)缴纳证明等。

6、报名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材料扫描为彩色PDF格式,发送至邮箱lcxxzspjshswg@yeah.net;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并加盖公章报送至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三楼综合窗口。

(二)审核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三)公示

审定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陵川县政府网(http://www.lczf.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四)确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署《会计师事务所承诺书》(见附件3),纳入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管理使用。

三、相关要求

凡纳入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使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按照行业标准开展审计服务,合理核算审计费用,严格行业自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开始,11月12日结束。(上午9:00——下午5:00)

(二)报名地址: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三楼综合窗口(陵川县崇文镇黄围西街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坤

电子邮箱:lcxxzspjshswg@yeah.net

联系电话:0356-6209715

附件1: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开征集“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表.doc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会计师事务所承诺书.doc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