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陵自然资告字[2023]1号
经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3-12 |
宗地总面积: |
1868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平城镇杨寨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8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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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仓储用地 |
区位 |
郊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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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地 |
18686 |
十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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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401923BA0005 |
现状土地条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近三年内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1日 至 2023年03月30日 到 陵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1日 至 2023年03月30日 到 陵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3月30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3年04月10日15时00分 在 陵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2.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18时(以缴款凭证为准)。
3.申请截止后,陵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报名及竞买资格确认情况,在2023年3月30日前确定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竞买人达3人或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达3人或以下的,以挂牌方式出让)、时间及地点,并告知各竞买申请人。
4.建筑退让:退后道路、公路、河道、架空高压电力线、用地界线等距离,按照2021年9月28日经市政府党务会审议通过的《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5.停车泊位:
(1)机动车车位配建标准:物流仓储≥0.2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1车位/100㎡建筑面积。
(2)非机动车车位配建标准:物流仓储≥1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4车位/100㎡建筑面积。
(3)新建建设项目按不小于总规划停车位数20%配建充电桩。
6.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满足现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装配式、节能、绿建标准要求,新建民用建筑按不低于标准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新建公共建筑按不低于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15%,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8.人防工程按照《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2018修定版)规定执行。
9.规划条件依据2021年9月2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结合实际出具,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陵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股418室)
联 系 人:王爱民
联系电话:0356-2233392
开户单位:陵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陵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503103010300000050693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