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于近日开展了陵川县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经部门推荐、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专家初评、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环节,拟定了陵川县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5月12日(20天)。
如有异议,可提交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如恶意举报或诬告,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异议受理单位:陵川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和广电股
通讯地址:陵川县文化街40号
联系电话:13203561341
邮政编码:048300
附件:陵川县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