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统计局

陵川县普查中心

发布日期: 2020-08-17 发布机构: 陵川县统计局

 

陵川县普查中心


陵川县普查中心,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9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8名。主要职责为:根据国家普查方法制度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各类国情国力调查;对各种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的数据进行汇总、评估、审核;对各种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的资料进行整理、开发,形成课题研究报告和相关统计分析;指导基层进行各种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研究工作,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具体负责:(一)负责全县统计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编写、汇总等工作,负责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年初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监测分析,按月编写《陵川经济运行监测》,按季编写《陵川统计报告》,按年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负责全县《统计年鉴》收集、编辑,向社会提供统计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全县统计系统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指导县文化旅游开发示范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对核算结果组织评估;负责全县行政区划代码的变更、录入工作。(二)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人口与劳动力抽样调查、劳动工资、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群众安全感调查、社区调查、文化产业发展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三)贯彻落实全县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县卡、乡卡、村卡填报;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编印农村统计资料;综合整理和提供农林牧渔业全面统计的统计资料;对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控制、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乡镇统计机构管理;开展统计分析研究;负责全县农村领域的专项监测,承担全县“三农”考核中关于农林牧渔总产值和粮食产量分乡镇数据的上报和审核。(四)贯彻落实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动态维护更新;组织实施全县“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变动情况的审批上报工作;承担全县经济普查日常工作,指导县乡两级经济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统计调查数据处理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统计系统的信息技术应用,做好全县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