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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计划

发布日期: 2025-04-24 发布机构: 陵川县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结合本地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统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县统计执法检查主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指标,切实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零执法”和责任追究“宽松软”问题。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队伍专业素质,提高发现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能力和水平,切实对统计造假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法治支撑。 

二、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一)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指标开展执法检查 

根据专业数据核查掌握情况,聚焦数据波动较大以及总量较大、反复修改报送数据的领域;执法检查应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相关指标为主要指标。 

      (二)检查指标数量及检查对象选取 

各专业的检查指标应做到应检尽检,两年内接受过统计执法检查的调查对象(新发现存在统计违法行为嫌疑的除外),原则上不作为今年统计执法检查对象。 

       (三)执法检查单位最低数量 

根据市统计局统一安排,做好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的协调工作安排,按照市统计局执法计划,每名执法人员每年参与执法检查不少于10次,同时,配合晋城市统计局完成“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四)时间安排 

科学统筹“双随机”抽查工作和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县统计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县统计局将根据年度计划开展“双随机”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文明规范执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高效廉洁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严格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  

     (二)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存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积极推动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三)强化警示教育。要做好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统计执法人员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步营造良好的统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