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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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统计局2025年“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5-02-08 发布机构: 陵川县统计局

为进一步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督促企业完善统计基础工作,依法依规报送统计数据。根据《陵川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统计数据失真失实干扰决策判断、虚增群众获得感、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问题,通过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确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切实纠正统计造假责任追究“宽松软”问题,切实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统计获得感。

二、抽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抽样检验等方式进行。

三、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工作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录入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定程序及时处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被检查单位、局内各有关股室、有关责任人员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统计局法规股要全面履行职责,在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时,要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

(二)规范检查程序。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执法检查前向被检查对象发出《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证》;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和被检查对象的监督,同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加大惩处力度。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在执法检查中统计违法违纪情节较轻的检查对象要求其认真纠正、整改;在检查阶段被查出情节较重的统计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进行处理,需要立案的,及时立案;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统计违法行为要予以公开曝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做好股室协调。局内各相关业务股室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保证执法检查用车,确保年度执法检查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陵川县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陵川县统计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