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统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规范统计工作行为,根据陵川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陵川县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陵市随监办发〔2024〕1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统计依法行政,规范统计行政检查,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作为统计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努力构建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二、抽查范围
全县联网直报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单位、资质内建筑业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单位。
三、抽查比例及时间
1、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时间为2024年5月中旬至11月底,抽查对象占比达到10%。
2、内部随机抽查。检查时间为2024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抽查比例为4%。
四、检查内容和方法
现场听取汇报、查看有关资料、核实检查以下情况:
(一)是否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是否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是否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是否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是否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六)是否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陵川县统计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行动,研究解决联合执法行动中的重大问题,打击统计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向陵川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习和请教,对部门联合执法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动请示解决,确保联合执法办案质量,提升联合执法行动效果。
(二)规范检查程序。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执法检查前向被检查对象发出《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证》;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和被检查对象的监督,同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执法程序公开透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本次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取的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及执法检查的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公示,力求做到抽查过程严格规范,抽查结果公开公正,情况反馈准确及时。
(四)加大惩处力度。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在执法检查中统计违法违纪情节较轻的检查对象要求其认真纠正、整改;在检查阶段被查出情节较重的统计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进行处理,需要立案的,及时立案;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统计违法行为要予以公开曝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陵川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2:陵川县统计局2024年度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