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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水务局涉企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6-05-28 发布机构: 陵川县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科学合理安排涉企行政检查,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同时确保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纠正企业在涉水事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水环境,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监督职责,以及对各类水事活动的监管权限。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开展跟踪检查的要求。

3.《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为取水许可监管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监督提供法律依据。

4.其他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检查对象及事项

1.水资源管理

检查对象:已取得取水许可的企业。

检查事项:计量设施运行状况,水资源税缴纳合规性,是否存在超许可取水等违法违规行为。

2.水土保持

检查对象:经陵川县审批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单位。

检查事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方式

1.检查时间:20261月至12月。

2.检查方式

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合规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日常检查聚焦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动态监管,实时掌握企业涉水情况变化,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具体方式包括电话询查与现场检查两种。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执法:检查人员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执法程序,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滥用职权、刁难企业。

2.强化服务意识:开展行政检查的同时,注重为企业提供服务与指导。积极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及政策,助力企业增强依法经营意识与管理水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六、其他事项

1.本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法律法规调整、上级政策变化及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与完善。

2.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与水生态环境。

附件:陵川县水务局涉水企业现场检查记录表

陵川县水务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