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水务局:
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的通知》(晋水办水保〔2025〕43号)要求,我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复核工作。对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所有图斑进行了矢量数据复核,选取33个图斑进行了现场复核。
复核结果为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35489.203595h㎡,涉及9乡镇,图斑1055个。其中,1011个图斑与省厅下发数据一致,44个图斑面积减少,图斑面积共减少了3.003979h㎡。现场复核图斑33个。具体见附件。
特此上报,请审核。
陵川县水务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