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有关股室及局属各基层单位: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陵川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陵安发〔2025〕6号)和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市水办〔2025〕26号)要求,县水务局制定了《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陵川县水务局
2025年5月28日
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近期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县安委会和市水务局相关通知要求,县水务局决定在全县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
一、排查重点
结合当前水利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对照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管理机构和人员、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隐患闭环整改、应急演练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
组 长: 秦宁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勇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华庆 三级主任科员
牛忠平 党总支委员
赵永军 一级主任科员
段树志 党组成员、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马陵丽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 马陵丽 办公室主任
魏爱丽 水利建设事务站站长
侯进明 农村供水工程事务站站长
陈 洲 水旱灾害事务站负责人
原玲芳 水保生态事务站站长
刘 琦 水工程移民事务站站长
武亚锋 水事安全事务站站长
赵倩倩 水文水资源事务站站长
徐艳丽 水库技术事务站站长
宋军平 水利水电事务站站长
赵 艳 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站站长
石李强 水资源利用保护中心农村供水保障服务站站长
葛俊杰 水资源利用保护中心磨河提水及水库监测站站长
秦俊义 晋泽源供水公司董事长
原学龙 泓源水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 伟 双底水电站站长
李陈龙 古石水电站站长
缑东峰 汇源水电站站长
李文锋 东双脑水电站站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水事安全事务站,办公室主任由局水事安全事务站负责人武亚锋兼任,承担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武亚锋(兼)
成员:靳罗娜 薛可意
四、组织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专项行动自查自改工作方案,对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等,聚焦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全员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以及事故警示教育和防范措施落实等,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自查自改,深入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对于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和管控责任,并及时录入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带队检查。
(二)县水务局督导检查。县水务局将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水利设施以及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督导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闭环管理。县水务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本地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月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对检查的地点、发现的问题、提出的要求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三)市水务局重点抽查。市水务局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问题隐患多、安全风险高的重点单位和重要工程,严查各类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四)群众监督举报。县水务局将紧紧围绕202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深入开展消防、电动自行车充电、山洪灾害防御等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涉灾安全风险排查,切实落实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政策,采取多种方式鼓励群众参与隐患排查与监督工作,将各类风险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五、主要任务
(一)水利工程建设。以高边坡、深基坑、隧洞、高支模、塔吊等“危大工程”为重点,重点检查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责任人是否落实;施工企业是否违法转包分包、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是否制定工程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和工程度汛方案并按规定报备;对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工程是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存在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装饰材料;动火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及现场监护人员是否落实;临时用电、隧道工程、油气储存场所、施工工棚、职工宿舍和建筑易燃易爆材料堆放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牵头科室:水利建设事务站,有关业务股室配合)
(二)水库工程运行。重点检查整治“五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水库管理和看护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监测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按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水库年检;上岗人员安全培训是否落实等;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渗漏现象;各类监测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用;工程总体形象面貌是否完整、完好;水库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是否编制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调度规程、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并及时报批;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牵头科室:水库技术事务站)
(三)农村水电站运行。重点检查整治挡水堰坝、压力管道(压力钢管)、调压设施、压力前池、厂房、闸门等构(建)筑物和金属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水轮发电机等主要设备维修养护是否到位,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维修养护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两票三制”是否执行;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报批和演练,防汛备用电源、应急(防汛)物资、消防器材、绝缘装备是否按规定配备齐全;水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责任是否落实并公示责任人;危险源辨识与管控是否科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完善。(牵头科室:水利水电事务站)
(四)堤防运行。重点检查整治是否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是否落实地方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管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堤身是否存在裂缝、塌陷、隆起、滑坡等异常现象;穿(跨、临)堤建筑物是否完好,与堤防结合部是否存在渗水、裂缝、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是否开展险工险段排查,是否制定针对性安全管理措施;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是否有违章建筑,是否有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是否编制或修订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批复(报备);是否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牵头科室:水旱灾害事务站、水库技术事务站)
(五)水利风景区。检查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观光电梯等特种设备以及浮桥吊桥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危险禁入区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牌并设立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是否编制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牵头科室:水库技术事务站)
(六)其他。以办公楼、职工食堂、施工临时用房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强化消防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严格动火作业安全管控,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加强电梯、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及管理。(牵头单位:办公室等相关股室和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股室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承担起“三管三必须”安全监管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专项行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配齐配足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保障安全投入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
(二)抓好统筹协调。各相关股室要根据本股室业务实际,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六项机制”建设等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一同落实。要科学制定检查计划,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合并检查项目,减少检查频次,提高工作质效。
(三)坚决整治整改。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深入分析本地区、本单位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和整治标准,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提升,分析共性问题原因,形成工作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风险隐患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水平,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四)强化能力提升。局属各单位要把学习掌握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培训。分管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带头学习并熟练掌握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五)做好信息报送。局属各单位在5月底前将专项行动方案报县水务局水事安全事务站,在每月月底前将《陵川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调度表》、《2025年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水务局水事安全事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