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库管理单位:
为确保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减灾功能,结合我县水库工程实际和水情预报。根据各水库管理单位上报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经县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现将我县23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批复如下:
一、上郊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上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潞城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上郊水库监测站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二、申庄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申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礼义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申庄水库监测站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三、秦家庄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秦家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平城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上郊水库监测站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四、窄相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窄相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崇文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上郊水库监测站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五、东双脑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东双脑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六泉乡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东双脑水库管理站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六、古石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古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马圪当乡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古石水库管理站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七、汇源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汇源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马圪当乡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汇源水库管理站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八、桑家坪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桑家坪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附城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附城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九、簸箕掌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簸箕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崇文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崇文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十、石景山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石景山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潞城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潞城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十一、猪头山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猪头山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潞城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潞城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十二、云谷图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云谷图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崇文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磨河提水站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十三、磨河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磨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马圪当乡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磨河提水站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十四、安阳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安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崇文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崇文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十五、吕家河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吕家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
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西河底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西河底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十六、梧桐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梧桐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西河底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西河底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十七、西河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西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西河底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西河底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十八、三泉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三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西河底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西河底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十九、洪河头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洪河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潞城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潞城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二十、山后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山后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附城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附城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二十一、小磨河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小磨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马圪当乡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磨河提水站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二十二、台北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台北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附城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台北水库管理站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二十三、浙水水库
1.原则同意《陵川县浙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2.原则同意《预案》的使用范围、编制原则及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方法。
3.《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要严格由《预案》规定的决策机构来执行,即Ⅰ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陵川县人民政府;Ⅱ、Ⅲ级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为六泉乡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的水库安全事件(Ⅳ)。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浙水水库管理站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观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陵川县水务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