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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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0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czf.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陵川县县标北50米,电话0356-6210882,电子邮箱:lcsfqgwh@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示范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县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示范区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示范区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结合示范区实际工作,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记录工作动态,编写工作简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24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示范区未收到过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示范区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填写陵川示范区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表,规范发布流程,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合法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示范区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开设了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通过这些栏目公众可以了解示范区权限内可以公开的所有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示范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公开尽公开,及时高效发布有关信息。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人员保障、督查问责,全方面、多维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5年,示范区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不足之处,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发布滞后,以及公开的信息类型不够丰富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信息收集和整理力度,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二要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各种线上线下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和传播效率;三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czf.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