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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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2-0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czf.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陵川县县标北50米,电话0356-6210882,电子邮箱:lcsfqgwh@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示范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履行相关职责,保证信息公开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保障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示范区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结合示范区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记录工作动态,编写工作简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354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示范区未收到过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示范区不断完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合法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示范区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开设了示范区政府信息等公开栏目,通过这些栏目人民群众可以了解示范区权限内可以公开的所有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示范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人员保障、督查问责,明确责任分工,畅通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渠道,全方面、多维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示范区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表现在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范等方面。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czf.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