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司法局

陵川县司法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把政务公开作为促进政风建设、推进公正司法、阳光司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我局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了推进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进了新形势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强了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执行力,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2.坚持便民快捷。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和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有效避免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  

3.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施政。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县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2.提高站位,完善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市、县最新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陵川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局政务公开制度更加健全,有效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3.细化分工,强化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合理分解到责任科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全局各科室联动,切实抓好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公开事宜;及时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并按时限给予答复回应;保管、维护和更新信息;组织编制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等。

4.强化培训,提升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能力学习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5.严格保密,认真审核。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三)主要工作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围绕2020年全县政法行政重点工作,及时公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做到群众“快知晓,多受益”,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2.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日常业务工作具体抓,完善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2113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细化深化,要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打造“阳光司法”,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