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是在继承和发扬我国民间调解优良传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5月12日,陵川县司法局六泉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泽州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在刘家庄村进行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
通过开展此次深入群众,进行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的工作,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努力使当事人满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下一步,陵川县司法局六泉司法所将会同泽州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矛盾调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