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药品安全,县市场监管局平城监管所组织召开了一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约谈会议。旨在规范药品经营行为,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会上,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必须增强药品经营风险意识,加强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药品经营全过程符合法定要求。同时,会议也强调了药品储藏过程中常见的安全隐患,如温湿度控制不当、药品混放、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等,以及这些隐患可能导致的药品质量问题。鼓励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采用先进的储藏技术和设备,提高药品储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下一步,平城监管所将持续加大对药品经营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药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