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事项简述: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和个人在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前离境定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个人书面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办理材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办理方式:业务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7:00
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办理地点:陵川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陵川县崇文镇黄围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356-6202767
监督投诉电话:0356-620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