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事项简述:企业离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做认定的,经数据比对核实不符合领取资格和其他需要暂停的,应暂停养老保险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资格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或终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对多发的养老金应予以追回。
办理材料:退休人员死亡提供:火化证明复印件、证明事项承诺书
办理方式:业务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7:00
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办理地点:陵川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陵川县崇文镇黄围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356-6202767
监督投诉电话:0356-620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