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简述】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在改革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可由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按其退休时的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费(含职业年金)至满15年后。
【申报对象】
参保单位。
【申报条件】
1.仅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2.已参保且参保人在改革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
【申报材料】
《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一次性缴费申报表》。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网上办理: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综合受理窗口接收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后台审核,办结后反馈。
网上办理:(暂时不能办理,等待开通)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方式】
扫描业务受理单二维码、短信、网上办事大厅(《山西省社会保险政策性补缴通知单》自助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