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简述】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未逐年缴费的;参保后有缴费中断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已逐年缴费,同时有补足15年意愿的。本人应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补缴部分不享受缴费补贴。
【申报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
【申报条件】
1.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未逐年缴费的;
2.参保后有缴费中断的;
3.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已逐年缴费,同时有补足15年意愿的。
【申报材料】
《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表》(附件20)。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指定基层经办网点。
手机APP:民生山西APP。
【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参保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级经办机构通过手机或网厅提出申请,通过微信或银行等渠道完成缴费;
2.手机APP:参保人员注册登录“民生山西”手机APP后,点击“更多”,进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页面,点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险补缴申请”,选择补缴档次和年限,按提示操作即可。完成补缴申报后,待信息传递到税务,由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并按照税务提供微信或银行等渠道完成缴费。
【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方式】
扫描业务受理单二维码、短信、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