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缴费人员增加申报

发布日期: 2023-08-07 发布机构: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应从起薪之月办理人员增加。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人员增加情况,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建立、恢复、转移等业务。

【申报对象】

参保单位。

【申报条件】

1.当年已生成费用的人员须申报完当年缴费基数、待社平工资公布后办理调入;

2.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从财政全额供养单位调入非财政全额供养单位,请确保参保人员年金账户中单位缴费部分为实账;

3.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在人员减少时选择“本人辞职”、“被辞退”、“人员上学”、“人员参军”、“人员失踪”、“人员被判刑”、“人员转出统筹范围外”后,如果办理了后续业务,则不允许恢复缴费。

【申报材料】

1.《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申报表》(附件6-2);

2.机关事业单位在为单位职工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增人手续时:需提供编制部门下达的入编文书、工资审批表或调令复印件。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网上办理: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路径:山西省人社厅官网→网上经办)。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参保单位申请,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网上办理:进入“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电子社保卡登陆”,用手机打开“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扫描网页二维码,进行实名制登陆,登陆成功后进行办理。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入人员时:在“网上申报”服务,选择“人员参保登记”、“个人新参保”,新增原因为“统筹范围内调入”,录入信息点击后,点击“保存”,恢复缴费时:在“人员恢复缴费”服务中进行操作,最后在“业务提交”、“待提交业务”中,进行“提交”。

(2)企业养老保险:进入“业务办理”服务,选择“人员续保”,录入相关信息后,“保存”,最后在“档案上传与业务提交”服务,进行“提交”。

(3)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在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人员增加业务后,同步完成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员增加。

【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方式】

扫描业务受理单二维码、短信、网上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