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简述】
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因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申报对象】
参保单位。
【申报条件】
单位无参保人员,无欠费,无在途业务。
【申报材料】
1.《山西省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附件2);
2.批准撤销、解散、改制的法律文书、文件。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综合受理窗口接收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后台审核,办结后反馈。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方式】
扫描业务受理单二维码、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