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简述】
参保单位因发生撤销、合并、分设等情形,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单位撤并分立申请业务。
【申报对象】
参保单位。
【申报条件】
1.办理单位正常参保;
2.转出单位无欠费、无结余、无在途业务;
3.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为实账或已记实。
【申报材料】
1.《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
2.批准撤销、合并、分设的法律文书或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成建制转出、转入的文件、转隶表(花名表)。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综合受理窗口接收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后台审核,办结后反馈。
【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方式】
扫描业务受理单二维码、短信、网上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