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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所调整我县范围内统筹单位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发布日期: 2020-12-21 发布机构: 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

按照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68号)要求,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我所接到文件后,立即对我县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调整范围、调整时间和调整标准等信息进行比对和对号入座,并及时调整待遇。截止目前,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此次共调整伤残津贴28人,人均月增资169.9元,达到人均每月3065元;生活护理费15人,人均月增资104.7元,达到人均每月2209元;供养亲属抚恤金 41人,人均月增资31.2元,达到人均每月1199元。此次调资共发放工伤待遇230095.5元(其中补发1-11月76216.8元),将在本月底全部发放至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手中。

陵川县工伤保险所

二0二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