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证政策文件的时效性和可行性,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我局及时主动对存在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的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陵川县乡村振兴局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方案》(陵人社字〔2021〕32号)文件主要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工作发展需要,且我局已经根据实际出台了新的政策文件。经研究,我局决定废止上述文件,即日起不再作为政策依据 。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