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稳定大豆种植面积,提高大豆产量,根据晋城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市财农〔2025〕58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的种植任务,现将补贴资金随文下达。
各乡镇人民政府接文后,要加强与本级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参照《陵川县2026年大豆单产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尽快将资金落实到位,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防止挤占挪用滞留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拨付项目资金。
附件:1.陵川县2026年大豆单产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方案.doc
2.陵川县2026年大豆单产提升补贴资金使用计划明细表.doc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