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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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项目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 2025-07-10 发布机构: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我县秋粮作物病虫害及农区蝗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实施好2025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项目,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目标任务

支持秋粮作物病虫害及农区蝗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发、突发重大农业植物疫情有效处置,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全县秋粮作物病虫害及农区蝗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面积不少于2.0667万亩次,其中生物防治面积不少于2067亩次,能够有效遏制重大病虫暴发流行成灾。

二、实施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涉及崇文、礼义、平城、附城、潞城、杨村、西河底等7个乡镇确定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区域。

三、实施主体

具有重大病虫应急防治、统防统治、绿色防控能力和经验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

四、实施内容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针对玉米、马铃薯、杂粮等秋粮作物病虫害、农区蝗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开展统防统治和生物防治。

五、支持环节

严格按《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和《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晋财农〔2024〕1号)规定执行,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秋粮作物重大病虫害及农区蝗虫防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药剂、叶面肥等,以及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等费用。

六、补助标准

每亩补助15元。

七、其他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项目目标任务,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区域、操作程序、补助对象和补助方式等;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和工作管理,及时纠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二)细化任务,全力实施

资金下达后,各乡镇要结合本区域重大病虫发生实际,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推进项目实施。要认真核实作业任务和相关服务协议,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根据乡镇与服务组织签订的任务合同及验收凭证,将补助资金及时兑现给实施作业的服务组织。

附件:陵川县2025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项目任务及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