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2025年加工型马铃薯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5-03-14 发布机构: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抓住全省“土豆革命”发展机遇,充分发挥陵川县马铃薯区域特色和传统优势,切实解决马铃薯产业品种更新换代慢、老化退化、创新能力不强、新型技术推广不够、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促进全县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稳粮保供。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及陵川县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陵川县加工型马铃薯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紧紧围绕“加工型马铃薯基地建设”目标,以崇文镇、平城镇、潞城镇三乡镇马铃薯传统种植区域为重点,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开发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牵头实施,通过资金补贴方式,积极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农户的积极性,带动全县马铃薯产业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任务

2025年陵川县加工型马铃薯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规模3000亩,其中:崇文镇1200亩、平城镇1000亩、潞城镇800亩。

(二)建设目标

1.经济效益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亩均马铃薯种植产量可达到2500公斤,较常规种植产量亩均增产约500公斤,亩均增收约800元。同时,新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亩均化肥施用量减少5-10公斤,亩均节支约30元;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应用,减少农药投入,亩均节支约20元;新型机械引入实现了机种机收,亩均可节约农户务工投入5个,约400元。

2.社会效益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引进加工型马铃薯新品种2—3个,品种得到更新换代,解决了当地品种退化问题,实现了品种多样性。同时,提高了项目区农户马铃薯种植水平和积极性,辐射带动全县马铃薯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三、建设内容

建设3000亩加工型马铃薯基地,主要推广马铃薯新品种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机械化机种机收等技术措施,提升马铃薯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四、资金使用计划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标准

马铃薯种植基地每亩补助500元,资金主要支持购置马铃薯种薯环节。

(二)资金来源

实施加工型马铃薯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三)资金使用计划

加工型马铃薯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置马铃薯种薯环节。资金下达后,各乡镇先期拨付70%资金用于实施主体采购种薯,剩余30%资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至实施主体。

五、技术模式及操作要点

(一)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每亩将300公斤精制有机肥料、60—80公斤配方肥(N-P2O5-K2O:15-15-15)作为底肥,在开花期每亩追施尿素5-8公斤。也可每亩将300公斤精制有机肥料、60—80公斤配方肥(N-P2O5-K2O:18-12-10)或相近配方的硫酸钾型复合(混)肥作为基肥一次性施用,在开花期喷施3‰的磷酸二氢钾1~3次。

对于缺硼或缺锌的土壤,可基施硼砂1公斤/亩或硫酸锌1~2公斤/亩。西部乡镇可根据以上施肥建议折纯量进行多次施肥,氮肥70%作基肥、30%作苗期追肥,磷钾肥全部作基肥。忌施含氯肥料。

(二)病虫害防治技术

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方针,从源头预防病虫害发生。要在田间生长期积极开展生物、化学防治,防治早疫病、晚疫病等常见病害和地老虎、蛴螬、金针虫等地下害虫以及蚜虫、二十八星瓢虫。其中,药剂拌种可应用药剂干拌 ,同时播种时可在垄沟喷施25%嘧菌酯(阿米西达等)60 毫升/亩和 70%噻虫嗪(锐胜等)40克/亩,防治土传病害、地下害虫和苗期虫害。

(三)机械化作业技术

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垄作播种技术。垄作模式分两种:一是应用大型机械实行单垄单行栽培模式,垄距90厘米,株距19—20厘米;二是应用小型机械实行单垄双行栽培模式,垄距 20厘米,种植两行,上窄行距30厘米,垄间宽行距90厘米,株距28—30厘米。其中,单垄单行栽培模式,通常使用大型马铃薯播种机械进行播种,一般一次可播种4垄;单垄双行栽培模式通常使用小型马铃薯播种机械进行播种,一次可播种1—2垄,一般需应用地膜覆盖提高前期地温,播种、施肥、覆膜起垄可一次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项目管理,成立陵川县加工型马铃薯基地建设项目领导组及技术指导组。

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毕雪忠(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杨志刚(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靳晋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赵陈伟(崇文镇副镇长)

张燕婷(平城镇副镇长)

张荣荣(潞城镇副镇长)

技术指导组负责制定下达项目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实施主体,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提供技术资料。

技术指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志刚(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靳晋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杜爱军(农业农村局植保站站长)

王君妹(农业农村局植保站科员)

程银龙(崇文镇农科站站长)

侯焕焕(平城镇农科站站长)

宋  雨(潞城镇农科站站长)  

(二)加强项目监管。

1.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滞留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2.各乡镇对确定的实施主体全程监管,重点监管种薯采购及发放、苗期管理、中期病虫害防治、收获后测产等环节。

3.各乡镇对发放的种薯应登记造册,并在当地乡镇政府或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

4.项目完成后由实施主体提出申请,乡镇初验,县级验收。

(三)完善工作档案。各乡镇要及时将有关的文件、方案、种植记录、检查、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归档立案。项目所涉及的资金补助要建立清册,作为项目检查评价的依据。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加工型马铃薯建设项目实施的意义、先进典型、项目进展、取得成效、经验做法的宣传,促进我县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稳粮保供。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