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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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太行一号示范带建设市级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10 发布机构: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综合考虑太行一号示范廊带内各乡镇、村发展基础、人口规模、产业水平、基础设施等因素,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深入推动三产融合,积极拓展就业增收渠道,加快推进示范廊带相关村的基础设施提升和公共服务完善。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太行一号示范带建设市级奖补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和《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川县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会议研究后,现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太行一号示范带建设市级奖补资金842.69万元随文下达(具体计划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相关村委会按照项目申报情况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及资金使用,以村集体牵头,村委会主任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实施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乡镇、村委会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

二、增强项目资金透明度。各乡镇、村要在乡镇和村务公开栏对项目和资金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单位、负责人、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衔接资金金额、利益联结机制、用途、建设期限、管理模式等。

三、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报账制。资金拨付到乡镇后,各乡镇要严格落实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要求,组织项目村及时开工,根据进度,按照3:4:3的比例进行资金拨付。各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务必做到账物相符,账实相符,真实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衔接资金,不得用于非项目的开支,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四、抓好项目检查验收。项目验收由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完成后,项目所在村向所在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资金使用情况、联农带农、上缴收益进行全面验收,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做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量清单和项目总结。

五、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基础设施建设是整村推进项目,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各项目村要优先雇用脱贫户务工。产业类项目村委会和运营主体要签订协议,明确利益联结机制,按照政策要求上缴收益,同时要充分发挥联农带农作用,保障脱贫户、村集体的收益,确保衔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六、规范扶贫资产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晋乡振发〔2021〕11号)、《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方案》(陵政办发〔2020〕26号)文件精神,对衔接资金形成的资产,逐项落实资产登记、确权、管护、处置等措施,确保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附件:1.“千万工程”市级奖补产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表.doc

2.“千万工程”市级奖补人居环境资金使用计划表.doc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