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实施主体:
根据《中共陵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陵川县2025年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陵农组办字〔2025〕14号)文件精神,依据县农业农村局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对回收主体进行农田残膜回收数量确定,现将陵川县2026年农田残膜治理县级财政预算第二批资金30.804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望接文后,各项目实施主体准备好资金拨付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整理完善项目资料
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建立健全农田残膜回收台账、回收过程照片、资金转账等相关资料,报至县农业农村局。
二、做好项目总结工作
项目完成后,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全面分析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实施过程中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认真查找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并改正,为来年实施项目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