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6年晋城市粮食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
相关粮油规模种植主体:
为引领带动主要粮食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进一步提升全县粮食稳产保供能力,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晋城市2026年粮食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市农发〔2026〕4号)文件精神,现将粮食单产提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望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以及涉农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申报。
一、项目内容及建设原则
项目内容:围绕玉米这一主要粮食作物,抓住规模主体服务能力全环节覆盖这一关键,支持在示范区内,建设一个集农资供应、农机服务、产后初加工等环节的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建设原则: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按照“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达到建设要求的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给予资金补贴。
二、项目要求
项目补贴总资金50万元,重点支持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相关配套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求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供应量不小于100吨、农机社会化服务面积不小于3万亩次、粮食烘干等初加工能力不低于100吨/日。
(一)基础设施。购置必要的农机装备,建设机具存放库棚及设施用房、农机维修车间、培训教室、农事服务等场所。
(二)机械保有量。提升耕、种、管、收服务的各类农机具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和应急救灾能力。配备一定规模的烘干设备或与县域内的具有烘干能力的单位联合开展烘干服务。
(三)信息化建设。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平台,拖拉机、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主要机具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三、申报条件
(一)合理布局。根据区域粮食生产、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要,按“一心多点”合理引导建设综合农事服务站点合理布局。规划选址要紧密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等空间布局,每个中心至少服务覆盖2个及以上乡镇。
(二)保障用地。场地条件(国土部门批复的建设用地)可满足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空间需要(同时具备包括机具存放、粮食烘干、农民培训、农事服务办公等专用场所)。坚持新建与改扩建相结合,鼓励各类建设主体充分利用现有存量服务资源,承接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三)适度规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有固定场所,具有与建设内容、服务功能要求相适应的场所规模,具备“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
(四)装备齐全。各类机具保有量应满足农业社会化全程服务的需求。项目资金支持购置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外的特色农机装备,引进试验新研发农机装备。
(五)运行规范。建立完备的运营管理制度,制定全过程的作业服务技术规范和收费标准,实行线上线下双轨运营,开展“线上下单+线下上门”服务,满足农户多样化服务需求。
四、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编制《2026年晋城市粮食单产提升项目陵川县XX项目实施方案》一式5份(具体格式见附件),附电子文档随文上报,并附申报条件规定的资质、物质、设备、场地等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部分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文字统一用word文档、表格统一用excel,用A4纸打印装订,不得使用塑料封皮。
五、主体的确定与项目批复
项目建设主体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在主体申报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得分确定2026年晋城市粮食单产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借用非本法人农机具粮食烘干农民培训、农事服务中心等设施设备,抄袭别人申报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项目不予立项。评审通过的项目提交局党组讨论最终确定实施主体并将项目批复下达至项目实施主体。
六、申报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要求3月20日前报送,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此通知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农业农村局部门信息公开版块中公开发布,敬请查询。
附件:2026年晋城市粮食单产提升项目陵川县单产提升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格式样本).doc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