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管理,严肃项目实施纪律,杜绝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行为,保障财政支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根据陵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业生产托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陵农发〔2020〕81号文件,陵川县农帮帮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陵川县铁牛农机专业合作社、陵川县陵阳农机专业合作社、陵川县杨村农机专业合作社、陵川县华丰农机专业合作社、陵川县爱科农机专业合作社、陵川县积善农机专业合作社、陵川县小胖农业托管农民专业合作社、陵川县奇鑫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9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在2020年至2024年期间承接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存在环节虚报,面积不实等问题,取消其2026年5月-2029年5月三年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格。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