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相关保险经办机构:
为落实好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政府15件民生实事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26〕17号)文件及山西省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办好民生实事,现就做好2026年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额与费率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财金〔2024〕31号)文件精神,小麦完全成本保险保额为800元/亩,费率4%(即每亩保费32元)。各级承担比例及金额为:中央45%(14.4元)、省财政25%(8元)、市财政10%(3.2元)、县财政5%(1.6元)、农户15%(4.8元)。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额为900元/亩,费率6%(即每亩保费54元)。各级承担比例及金额为:中央45%(24.3元)、省财政25%(13.5元)、市财政10%(5.4元)、县财政5%(2.7元)、农户自缴15%(8.1元)。为办好民生实事减轻农民负担,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农户自缴的15%由财政补贴50%,调整后县财政补贴比例为12.5%(6.75元)、农户自缴比例为7.5%(4.05元)。
二、保险责任及期限
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责任包括当地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保险期限自小麦、玉米种植出苗成活至成熟收获止。
三、适用对象
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适用于陵川县范围内所有小麦、玉米种植主体,包括农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企业等。
四、承保机构的选择
为保持承保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的承保机构及区域分工按照《晋城市财政局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关于晋城市2024-2026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晋市财金〔2023〕32号)文件执行。
五、保费收缴及补贴方式
各承保机构在全县小麦、玉米种植出苗成活后20天内,完成农户应缴保费收缴工作,签订保险合同,编制出保费清单,向财政局提出配套资金申请。县财政局对相关保险机构的承保情况进行核实,拨付中央、省、市、县各级配套资金。
六、保险责任及赔偿处理
保险责任及赔偿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财金〔2024〕31号)文件精神及保险合同约定进行。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相关保险机构要聚焦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主动履职,协同配合,发挥乡村基层组织、专职农险人员和协保员作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引导农户自主自愿参保,合力推进全县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财政局要负责做好补贴资金的预算安排。
(二)加强统筹协调。为保障工作任务按时序进度顺利推进,保障机构顺畅高效运转,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会,分阶段、分节点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研究解决目标任务完成中的关键问题、重要工作。
(三)狠抓作风建设。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把抓落实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办。各承保机构应当公平合理拟定保险条款,严格依法依规经营,要加强承保理赔管理,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各级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抓工作落实作为履职尽责的底线要求,勇挑重担,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在工作中坚持和弘扬深入一线,真督实查,敢于碰硬,公正廉洁的优良作风。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陵川县财政局
2026年5月7日